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關於屋邨公共空間設墟市

關於天耀設臨時墟市,紓緩因街市裝修難以購物的問題,Link仔並不讚成領展同意天耀開此先例,就算開放天耀廣場設墟市,擺賣及招租細節都應與領展討論,及只限臨時設置,當天耀天慈裝修完成就要結束,因為如天耀設臨時墟市先例一開,全港百多個附設領展商場街市屋邨都有機會有樣學樣,領展也是相關屋邨公共空間的業主,同意打着抗衡領展旗號的組職在領展擁有業權的地方舉辦墟市,是不是有點荒謬?
如此做法有如餐廳容許客人自攜食物進入坐下享用,有沒有考慮領展商場/街市裏已付正式租金及申請相關營業/衛生牌照的商户利益?有沒有考慮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
我同意墟市是有社會功能的,我讚成嘉年華式墟市,但建議請在公園,球場,閑置土地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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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參考文件 :
房委會馬上開放公共空間 以居民市集 突破領展霸權
抗議房署左閃右避 縱容領展霸權 要求清晰交代申請屋邨場地辦墟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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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全方位】屋邨墟市能滿足居民?(一)
【時事全方位】屋邨墟市能滿足居民?(二)
【時事全方位】屋邨墟市能滿足居民?(三)
2016-08-26 Now TV
【now新聞台】題目:天水圍辦墟市能滿足居民需求嗎?
(一)
天水圍居民組織長期抱怨領展壟斷街市商場,令物價高踞不下。房委會計劃試驗在區內公共空間開辦墟市,這個方法是否足以回應居民訴求?又有甚麼利弊?
撐基層墟市聯盟組織幹事趙羨婷指出,在天水圍天耀邨的公共空間開辦墟市,需先徵詢各持分者同意,包括領展在內。她促請房委會公開地契和公契條款,交代邨內哪些空間由房委會和領展共同擁有,而哪些空間由其他持分者擁有。
(二)
元朗區議員陳思靜贊同開辦墟市,但認為需先改善相關配套,不能推行過急。
他指天耀邨墟市的計劃書與天秀墟的計劃書相若,擔心若仍是由非牟利團體和弱勢社群舉辦墟市,攤檔或未能自負盈虧,亦有可能影響經營墟市的低收入人士領取綜援的資格。
(三)
元朗農墟主席黃元弟指,他們不僅服務天耀的居民,亦樂意到缺乏街市的地區開辦墟市,但需要有政策支持。
他認為香港可以發展農墟,並指若多開辦農墟,農夫可親自推銷,能夠增加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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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則留言:

  1. 「有如餐廳容許客人自攜食物進入坐下享用」 <-- 你講得太客氣了,嗰班人根本是打著「對抗領展」的旗號而來,任由佢地擺賣,咪即是自己放隻老鼠入米缸,有冇人會咁蠢呢

    「直接影響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 <-- 唔只咁簡單,我地租得個檔口畀人,人地交得租,咁我地當然都要做野,我地有責任保護番租戶的利益,亂咁打開城門,畀人攻入嚟,點對得住街市內的檔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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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有租戶利益... 呢個真係問題呀!
      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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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地租得個檔口畀人,人地交得租,咁我地當然都要做野,我地有責任保護番租戶的利益」
      真心唔覺領展有做呢樣嘢,而家果D短期展銷檔好多咪又係小商戶或街市檔賣緊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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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開又講,以前房署審批展銷檔真係比較嚴,唔會租畀果D同商戶有衝突嘅公司,領匯初期都有守住呢條線,後來就冇守了,商戶最初都嘈得好犀利,而家好似嘈嚟都冇用咁,租就當然照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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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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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過而家房署D商場好多都冇守住呢條線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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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領展只係管理商場同街市咋, O2, 領展幾時入侵成條村?
      屋邨非商場範圍開市集關領展咩事啫? 我覺得房署一句都唔使問領展...

      如果係咁, 領展入嚟, 係咪要問過晒公屋居民先?

      講話語權, 屋邨居民重要過領展好多好多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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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東方》房委會回應指,政府對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天耀邨的公用地方屬房委會與領展共同擁有的屋邨公用空間,受地契及公契規管,有關建議涉及改變屋邨公用空間的用途,需向地政總署申請及須取得領展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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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愈來愈鍾意陳思靜
    呢壇野的本質同天秀墟冇乜分別,埋到牙都係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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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思靜正正指出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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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天秀墟有好多問題,佢根本就冇指出天秀墟嘅其中一個問題
      同埋區內早已經有天光墟啦,佢又唔諗下點解天光墟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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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下三年前寫嘅評論
      http://jpoon9394.blogspot.hk/2013/06/blog-post_26.html
      最少響天耀開客源都會多過天秀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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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墟市,最後多數咪又係小貓幾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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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你有冇去過墟市呢?在下估計Link仔可能會去過大埔果個農墟,等佢又講下大埔農墟情況
      中環碼頭亦有周日有機市集
      另外領展都搞過赤柱市集,都好受歡迎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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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家可能誤會墟市就是平價市場,但大埔墟市所賣大部份是有機種植,是貴價貨,大部份農產品都比附近太和街市貴,所以墟市定位可能是嘉年華,是給市民娛樂,交流聚會的,想買平野的觀念就要改一改了,墟市並不是街市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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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墟市有好多種架,騰龍墟、工展會都係其中一種
      在下未出世前果D墟市呢,D人種完嘢就會等墟期果陣拎去墟果度賣,邊似而家咁幸福想幾時買嘢去超市買就得丫。其實而家大埔農墟都係差唔多,只係因為而家成本高,唔種D貴價嘢根本好難維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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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仲有大埔農墟是固定位商戶有上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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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墟市只會好似大撘地一樣,失敗收場,乾貨可以曬,濕貨、鮮肉呢?日曬雨淋,揾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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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水圍大撘地咪一樣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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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通常成功的墟市都是自然長時間慢慢形成的,人工爭取注定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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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大埔農墟咪又係有心人搞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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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既然領匯有業權分額, 係咪即係可以有分成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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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比較關心佢點樣上落貨,話晒車路係領展負責,外判管理,設計上冇諗過畀其他人去呢D公共空間上落貨,就算係EVA 都係去大廈附近
    同埋會唔會有噪音、衛生問題
    就睇下天耀「代表」點睇,或者佢唔介意佢樓下有班人響到賣嘢都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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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有相關保險,在墟市受傷,誰負責誰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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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阿天耀代表係強烈要求有「濕貨」賣,相信呢個墟市的構想並不乎合佢的「理想」,是袋住先而已,就算係唔啱使,都有好過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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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迪迪仔要求自由無限的墟市:
      "我們要求的居民市集,是由居民決定賣什麼、地點和營業時間,市集的前提是要打破領展和財團的壟斷,頂死領展!天水圍以至所有香港市民,需要的不止是「天秀墟」這一類限制重重的市集,而是要攞番屋邨以至社區的公共空間,自己話事,實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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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哋領展股東識條鐵咩? 社會規劃, 土地運用識唔識?
      知唔知咩係「由下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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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知,畀你話晒事,乜都你講晒,你想點就點,咪就係「由下而上」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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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2試下以政治陰謀論作推拷,天耀邨的所謂墟市如搞得成,某程度上是與天盛街市的檔販爭利,如果陳思靜唔出聲反對的話,就會得失天盛街市的檔販,情況有D似梁志祥現時的尷尬局面,兩年前梁志祥冇公開反對拆天耀街市,推毀了一群年輕人的童年回憶,佢諗唔到後生仔先係最唔捨得個舊街市,阿大叔依家先嚟爭取甚麼墟市來補鑊,咁咪論盡到一褲都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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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地都係想4/9前,制造D争取成功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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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領展呢排回購好多次,但又唔見有咩賣場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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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選舉前防政棍發難,唔賣得,要等選舉完,領展先公布審視賣場外判結果,然後先有動作,到時政棍衹會計算自己利益,唔得閑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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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過估計應該要公佈一d野,始終領展其中一個好處係消息透明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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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9月4日之前,都係一動不如一靜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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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反而覺得出年3月前唔會有大動作,希望係我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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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實冇規定幾時要有動作,反而係要養肥養壯自己等機會,機會出現,就要果斷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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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旺角之後,佢地應該仲有100億可以用黎做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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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領展 個網站好像down 左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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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領展無權同意/不同意房署在公共屋邨範圍開設墟市

    房署想做咩點解要問領展先? 屋邨土地擁有人係房署, 而領展一呎都無擁有屋邨範圍
    所以, 領展沒有在公屋範圍既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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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篇文就咁寫: 天耀邨的公用地方屬房委會與領展共同擁有的屋邨公用空間,受地契及公契規管,有關建議涉及改變屋邨公用空間的用途,需向地政總署申請及須取得領展的同意。

      領展應該有一定權力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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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同意, 房署地方開市集, 問食環、問消防、問地政, 都唔輪到問領展...
      領展點解共同擁有屋邨空間? 邊度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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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星島》房署重申,房委會對建議持開放態度,而一般而言,需考慮設立墟市會否破壞環境衞生、阻礙公用通道、滋擾居民或引來無牌小販擺賣等,而由於部分公共屋邨地段設有地契,對樓面面積及用途有限制,落實建議或需獲地政總署批准及其他業主同意。

      《東方》房委會回應指,政府對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天耀邨的公用地方屬房委會與領展共同擁有的屋邨公用空間,受地契及公契規管,有關建議涉及改變屋邨公用空間的用途,需向地政總署申請及須取得領展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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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同意房署須取得領展同意, 我喺公屋範圍食飯, 又使唔使經領展同意??

      領展已經壟斷商場, 而家連公共空間都要食埋喎....

      領展職員好懶喎, 只係巡商場街市, 又唔巡下公共空間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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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同意房署須取得領展同意」 <-- 哥仔,你找錯對象了,你不同意房署做乜做物,咪去阻止房署做囉
      房署係主動,領展是被動,咁你都唔識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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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領展職員好懶喎, 只係巡商場街市, 又唔巡下公共空間既?」
      房署係公契執行人,所以唔到領展去巡,就算係領展巡,都係外判職員巡啦,正如房署職員有幾可會巡?可能每個月一兩次,其中一次仲係陪區議員巡
      有時間就去搵返閣下條邨嘅公契睇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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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住咗天耀咁耐, 而家先知露天劇場都要領展管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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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唔係住天耀,不過我持有領展股權,Link仔係間接持有天耀公共地方業權,即是我都係果個廣場業主,因此我是持份者,我當然有資格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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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仲有呀,你都搬走咗啦,你依家已經不是天耀邨居民,以你的邏輯來說,你已經沒有話語權,就算你未搬走,你的話語權已經由房委會代表咗

      領展是天耀商場的業主,是天耀邨的持份者之一,我地是領展的股東,即是我地反而才是有話語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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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6-08-15你咁寫:「住公屋果陣鬼知領展咁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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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真係搬走咗牙?咁你以後在天耀冇話語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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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link仔你唔好咁惡喎, 天耀街市已經邨民同意而關閉
    你反對喺天耀邨開設市集, 你想點? 你同股東都唔係住天耀, 以前行5分鐘, 而家要行15-20分鐘
    並唔係好似盧炳松咁只係「一街之隔」

    你有無推過買餸車, 時代進步反而買餸要走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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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耀街市已經邨民同意而關閉」 <-- 嘩嘩嘩,好鍾意你呢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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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衹係根據業權講道理,分析利害,既然天水圍有球場,空置地,點解唔用來做嘉年華式墟市,大家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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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天耀行去天盛都遠。仲要行遠d?
      當初領展無故及未經天耀邨居民廣泛諮詢就關閉街市,而家房署想喺非屬領展範圍嘅地方有墟市,都要問領展,係咪玩嘢?

      領展唔應該對屋邨範圍但非領展範圍搞d咩有任何權力。我話何仔公又駛唔駛問領展先?

      「共同擁有」係咪指商場外部分地方屬領展,其他地方屬房署?

      露天劇場根本不屬領展範圍,場地亦無領展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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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手文之誤...「天耀街市已經無經邨民同意而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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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差之毫釐 謬以千里,下次小心D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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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講番,是否「領展範圍」不是領展股東話事,不是領展管理層話事,也不是領展公司話係就係,一切都是跟地契和公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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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因爲新立法會議員將有更多成立墟市聲音,在房署設立墟市的要求一定會越來越烈,並得寸進尺,Link仔建議領展宜寸土不讓,一切按業權權益辦事,因為就算領展開放天耀墟市,對降低反領展聲音的效果是有限的,但先例一開就易放難收,領展應建議政府在其他公用地方舉行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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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於「就算領展開放天耀墟市,對降低反領展聲音的效果是有限」

      不同意「效果是有限」,因為根本就完全不會降低反領展的聲音,强調,是「完全不會」,反而令那班人認為已打開缺口,會得寸進尺

      支持領展捍衛自身的權益,守穩地契與公契賦予領展公司、領展基金持有人、領展場內租戶應有的法定權益,不容有失,必須堅守城門,否則只會兵敗如山倒

      建議有關政府部門在協調發展墟市時,可考慮公營部門全權負責的空間,要「問咗領展先」的地方,唔使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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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是希望領展管理層三思,我們要做的不是考慮開放那一個場及開放規模,而是清楚表明不開放,領展切勿攬墟市上身,並應反建議分流墟市開放壓力到每區公開地段,如公園球場,其他房署獨立擁有空間,其他私人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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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少數服從多數吧
      況且今次都只係試行,實會有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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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再次強調, 公屋公共空間係屬於居民。領展最多只可以提供意見, 但絕對唔應該有否決權。領展管返自己商場好, 唔應該擴大管轄範圍至公屋其他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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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屋租戶衹能提意見,沒有話事權,更沒有業權
      房署,領展及租置計劃購入單位的業主,才是公共空間業權主人,才有話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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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公屋住戶才是天耀邨的主要用家,領展不是。
      領展根本不應干涉公屋空間

      話事權應在公屋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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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再講多一次...
      就算你未搬走,你的話語權已經由房委會代表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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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點解天耀無咗街市,領展都會有反對天耀露天劇場搞市集嘅理由?你知唔知街坊行得幾辛苦?時代進步,買餸要走更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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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日都係阿梁議員啦,領展幾年前話要關閉天耀街市時,嗰陣佢又唔出聲反對,佢應該問咗你意見先吖嘛

      話時話,可能有份食蛇齋餅糉的公公婆婆一早都知天耀街市會被消失,係得你唔知咋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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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天耀街市關閉前年半收到風啦,但領展唔肯大方承認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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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區區趁墟】東涌墟市逢周六開檔 檔主盼日日擺、解跨區買餸問題
    HK01 撰文: 麥佩雯 更新日期: 2016-10-31

    「東涌趁墟」將連續16個星期、逢星期六的上午10時至傍晚6時,於逸東邨舟逸樓單車徑旁行人通道舉行。首天共有22檔開業,大部分檔主均為東涌街坊,售賣的貨品有衣物、手工皂、摺紙工藝品、新鮮水果及蔬菜等。

    主辦單位東涌社區發展陣線計劃主任趙羨婷表示,早於去年11月將社區墟市試驗計劃書建議呈交至食衛局,離島區區議會推動墟市工作小組本年6月才討論相關建議、上月地政署正式批出批文。但早上9時許,檔主們開檔時,有食環署小販管理隊人員到場檢查。主辦單位已出示地政署批文,職員一度表示檔主沒小販牌照仍然阻止;後來食環署人員獲知活動一早經區議會通過,才收隊離場。

    700元擺檔 物資自備 街坊優先報名

    是次「東涌趁墟」沒有收取檔主租金,主辦單位東涌社區發展陣線計劃主任趙羨婷表示,「每檔收取$200宣傳費、及$500按金,而按金會於檔主連續擺檔8星期後歸還。」

    其中一檔蔬果檔主許小姐她表示人流比想像中少,而且一星期才取一天貨,不能向來貨商爭取一個更「抵」的價,因此希望區內能有一個可以日日開檔的墟市:「我現時另有正職,但如果有租金相宜的檔口,希望這能變成正職。」以茄子為例,許小姐的檔口平均每條售$3.3,領展旗下逸東商場街市每根茄子則售$4。

    趙羨婷說目前作有檔位招租,歡迎申請,但取錄以3大條件為主:「一,東涌街坊優先、二,早前有一同爭取墟市計劃的優先、三,家庭入息在全港中位數七成或以下的優先。」雖然地政署批出了整條單車徑旁行人通道,但會盡量控制攤檔數目在30檔內,希望集中人流以營造「墟」的生氣、預留空間讓行人及單車人士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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