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蘋果]譚仔和領展的政治論述

很有趣,蘋果最近關於領展的文章好像貼近現實了,但HK01有部份記者却開始蘋果化。

領展改裝「劣跡斑斑」 新街市賣生蠔化身「水族館」 趕絕小商戶   香港01
經營近廿載的何文田街市將於9月「大翻新」,對於領展旗下商場或街市營業的小商戶而言,大幅加租然後無奈結業,幾乎是大家近年都要面對的共同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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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仔和領展的政治論述
2017年05月18日
公共政策顧問 李兆富

「政府當年將房委會商場街市停車場民營化,是正確的決定。」在目前政治正確的氣氛下,我可能是香港極少數仍然夠膽公開說這句話的人。
生活在政治生態圈中的朋友,不會認同我的觀點。然而,我希望「多元聲音」不只是口號,而是大家認真捍衞的民主價值。人與人之間,對事物必然有不同的觀點,沒有必要將觀點不同的人視為仇敵。香港越來越撕裂,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同觀點的人,越來越欠缺包容其他觀點的能力。
當年將領展民營化,目標有兩個:一,為房委會融資;二,提升因房委會管理不善而浪費的空間。事實上,這兩個目標都做到了。當日反對將房委會資產打包上市的政治人物,到今天仍然大言炎炎自己的豐功偉績。但事實上那一次司法覆核,令房委會集資的收入減少20%以上,是名副其實的「賤賣資產」。
政治人物從來都不會關心,也沒有解答過,假如不將房委會的非住宅資產打包上市,究竟錢又可以從何而來。要知道當時的香港政府剛從財赤中走出來,而房委會也在停售居屋後收入銳減,將非住宅資產打包上市,是唯一的出路。

福利背後總有代價

房委會將資產打包上市後,由現在易名為領展的管理公司負責租務,租金收入扣除開支,盡數歸基金持有人。由房委會提供的公屋,只是部份人的福利,但是理論上每個人都可以在公開市場上買入並持有領展的基金單位。從機會公平的角度,究竟是公屋更公平?還是讓非住宅資產上市更公平?
政治不方便的真相是,凡有利益的分配,永遠都會側重某一群人,問題是側重向哪一方。但政治的論述所針對的,往往是事實的反面。因為公屋居民在制度上是選舉政治下人為的票倉,結果任何有利於公屋居民的政策,都會被視為理所當然。可是,明明是人人機會均等可以在市場上買得到的領展基金,卻被長年累月口誅筆伐。
政治論述之下公屋居民總是「草根」和「基層」,但事實上根據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公屋居民由於得到房屋福利的補貼,其「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不會低於一般市民。無疑公屋居民大多數都不是大富大貴,但也沒有理由將他們全部標籤成貧窮人口。
福利的目標就是要平衡社會不同收入人士的生活水平,令某部份人的生活水平提升,但任何福利背後總有看不見的代價。香港的房屋福利已經發揮了若干程度的作用。在有限的土地供應之下,增加公屋供應,變相就是減少私樓供應,在排擠效應(crowding out effect)之下,私樓的呎租必然會有所增加。當公屋佔社會住戶的比例到達某個水平,其實會構成整體社會價值的消散和耗損。
資源的使用方法,決定了資源的價值。當年釋放房委會非住宅資產,是由「官營」走向「商營」。兩者最大差別,在於官營部門不顧盈虧,而商營部門要自負盈虧。賺錢未必一定正確,但蝕錢肯定是錯,也代表了資源未得到充份使用;同樣道理,當「官營」商場和街市耗費了社會上有限的商用樓面,也意味着其他的商用樓面呎租的溢價更高。
在政治論述中,財團主導了香港經濟令小店難以發圍。然而,最近「譚仔」被日本資金以十億作價收購,成為一時佳話。翻查歷史,譚仔始創於亞洲金融風暴前的1996年,經歷過「建華七年之亂」,其冒起正值是港版「國退民進」的日子。資料顯示譚仔有超過40間分店,部份都在領展商場。「譚仔」可以說是近年白手興家的香港故事,但從來沒有人反問,為何有些人可以在這段時空成功創業,但又有政治論述在傷春悲秋「冬菇亭」的個體戶。社會進步是建立在機會均等的前提,以從前的「官營」模式運作,像「譚仔」般的食肆又怎可能在房委會「冬菇亭」發圍?凝固在過去的小確幸,想像無限好,但事實往往是另一回事。

李兆富
公共政策顧問

10 則留言:

  1. 講得出「公屋居民由於得到房屋福利的補貼,其"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不會低於一般市民」.我諗都係有錢人。
    我認同如果計百分比,可支配收入既比率係多D,但實際金額,仍然係住私樓既有錢剩多d

    呢個以天水圍相鄰屋苑例子都用過兩三次:
    2011: 天晴邨收入中位數: 11,600, 每月租金 1,080: 每月租金外可支配收入 = $10520
    2011: 慧景軒收入中位數: 34,250 , 每月租金 8,100,稅 762.5; 每月租金外可支配收入 = $25387.5
    2011: 慧景軒收入中位數: 34,250 , 每月供款 7,000,稅 762.5; 每月租金外可支配收入 = 26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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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馮先生,筆者已經寫得好清楚...
      //無疑公屋居民大多數都不是大富大貴,但也沒有理由將他們全部標籤成貧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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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追影族,上文寫咗,供樓$7000
      O2, 如果領展認為屋邨係有貧窮人口。咁點解商場無茶餐廳,得返連鎖店同高級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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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咩「如果領展認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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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茶餐廳同大xx價錢唔係相差好遠,有時我揀大xx,快D又可以坐耐D,唔怕人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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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馮生,閣下所例舉的數字太OUT了,2011年喎,依家已經係2017年喇,呢幾年私樓的樓價和租金都升得很急,以上數字已經過晒氣,可以丢去堆填區,唔好再攞出嚟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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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link仔你話唔係相差好遠就唔係? 如果我樓下有傳統茶餐廳, 一定會幫襯佢

      2011年已經有領匯啦喎...咁即管等得4年下次數據公佈啦
      原來「可支配收入」呢個論述只係適用喺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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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01這位黃靜薇小姐很懶惰,全篇稿都是從網上左抄右抄,炒埋一碟,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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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O2經你一提,又好似熟口熟面,原來黃小姐到處抄,咁樣太懶了,黃小姐你鬧還鬧,可以原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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