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肥仔强烈反對領展淆底

我開始有D鐘意呢個肥仔孫柏文雖然下文有D粗老,可能飲大左,但佢講既野都有D啱聽


14 則留言:

  1. 既然香港電台都已經替領展澄清咗,證明係政府在契約上清楚寫明領展可以出售租置公屋和居屋屋苑的舖位及車位,冇理由領展唔領情,辜負政府的一番心意嘅,O2也認為823團隊應該依照原定計劃,繼續審視邊D場我地係唔啱使的,實行沽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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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呀,快D賣,多D人分享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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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又唔使急成咁,睇時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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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起碼賣左果D買唔齊2餸1湯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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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沽之哉當然想,但我估今年之內佢地唔會賣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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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立法會有份文件咁寫:

    6.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亦附加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 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panels/hg/papers/hg0603cb1-153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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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領展稍稍讓步都可能是好事,相信將來會爆發得更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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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然,在賣場外判的同時,盡量配合司長提出的7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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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合約俾你做唔代表你可以做

    領展嘅商場以公屋居民為主,領展應該考慮居民需要

    合約俾你拆街市,並唔代表拆街市係合乎居民利益。記住,領展係將公共財產私有化,合約寫咗,但唔乎合居民利益,都唔應該做。

    任何改動應諮詢居民及當區議員為先,因為佢哋俾領展更熟悉當區,睇到d領展睇唔到嘅事,雖然慢,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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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s://www.facebook.com/100most/posts/952293058231675

    好似呢D 人情味既小店... 領展無可能搵到
    租唔夠5年又趕你走, 又要你裝修成好似MOS Burger 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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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所有新裝修商場包括房署場都好難容納老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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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吳老闆已經81歲了,希望有人承傳此小店啦

      兩位老人家捱咗幾十年,經歷了多個經濟周期的起起落落,亦能欣然面對,比起現今怨天尤人的一代,更值得敬重

      也杖著舖頭是自置物業,兩老既是業主,也是店主,勝在有自主權,唔使受業主氣,樂得消遙,唔使夾硬裝修到好似 MOS Burger 咁

      所以呢,O2唔夠錢買樓,唔夠錢買舖,都要買一些REITs傍下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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