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確認居屋租置車位可賣

鏗鏘集 (一紙之諾 2016-07-10) 透過土地查冊,取得當日房委會與領展之間的買賣契約、再配合屋苑的地契、公契等等法律文件,交由專業人士分析,看看「魔鬼」是否藏在細節中?
節目內容根據契諾文件,明確指出居屋/租置屋邨商場車位可賣,最重要是清楚說明了拆售車位並非走法律罅,而是政府刻意容許新賣家可拆售車位的
契諾文件清楚指明車位可賣
鏗鏘集:一紙之諾  (2016-07-10  RTHK)

房屋委員會在 2005 年 分拆出售零售和停車場設施背景資料 (2014 年 5 月)
(選段)
6. 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 亦附加 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

領匯出售商場停車場  邱誠武稱若符合地契政府不能干預  (2014-11-12 RTHK)

2 則留言:

  1. 車位:好咯,真相大白咯,根本是政府刻意咁做,以後唔好再怪政府漏招,畀領展或繼後的新業主走法律罅了

    葵興商場:該特輯亦指出房委員未能提供葵興邨與葵興商場的圖則,搞到住宅業主與商場業主在夾錢維修時,分不清所屬責任,好在有823的專業團隊幫我睇實D資產咋,等我當日仲鬼咁唔捨得賣走葵興添,今回飲得杯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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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天都光晒,原來賣車位是正式批準的,不要鬧領展了
    仲有就係要快D快D換貨,賣仔唔摸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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